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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实施计划》发布

时间:2020-04-20 18:43:26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深化“五气共治”,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读懂《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实施计划》。
   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实施计划
   总体目标——
 
  市区PM2.5年均浓度:确保达到38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达到35微克/立方米(国家二级标准)以下。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达到77%以上,力争达到80%以上。
   市区PM2.5年均浓度:达到63微克/立方米以下。
   全市臭氧(O3)浓度升高趋势基本达到遏制。
   重点任务——
 
  1、持续提升“燃煤烟气”治理水平,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优化禁燃区设置,扩大Ⅱl类和Ⅲ类禁燃区范围;加强重点发展板块电网建设,推动区域能源互联网建设;加快完善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系统,有效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
   全面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和炉窑整治:
   严格控制新建锅炉。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新(改)建的35蒸吨/小时(不含)以下锅炉应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深化工业锅炉治理。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不含)以下燃煤锅炉。持续推进燃用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基本完成以煤炭(含煤炭制品)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的达标排放治理,或改造为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推进园区集中供热。
   严格节能措施:继续推广建筑节能;积极鼓励企业节能;深入倡导全社会节能。
   2、不断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工作,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
   深入实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严格产业准入条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整治低端产能;化解过剩产能。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实施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等循环化改造;完成省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开展工艺废气治理:
   深入VOCs专项减排工作。完成印刷、涂装等重点10个行业VOCs治理技术指南。积极推进涂装和印刷包装等行业开展低(无)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替代。推广应用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
   加快工业企业工艺废气整治提升。深化化工、工业涂装、纺织印染、水泥、石化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合成革等8个重点行业全过程废气清洁排放改造。依托“环境医院”,开展重点行业转型升级环保诊断。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制造业提升改造。
   开展区域性恶臭异味治理。落实《杭州市区域性恶臭异味污染“全面清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重点推进工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畜禽养殖业等的恶臭异味治理。
   实施季节性污染减排调控。制定实施夏季O3级秋冬季PM2.5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涉“VOCs”排放错时生产减排行动。
   3、全力加快“车船尾气”治理步伐,实现移动源排放清洁化
   清洁车辆行动:
   加强新车环保达标监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城市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国六)排放标准。
   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继续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措施。
   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研究制定杭州市机动车清洁化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推进绕城内运输车辆清洁化;推动全市建成区燃油公交车“清零”,使用的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四区三县(市)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5%。推动出租车加快更新为新能源车。
   加大在用车达标监管。加大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和遥感监测。
   强化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管理。完善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加强排放检验机构及维修单位监督管理。
   加快老旧车辆淘汰。严格落实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通行管理政策,依法严肃查处违反通行管理行为;钱塘新区、四区三县(市)进一步扩大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通行管理范围(富阳区已全域限制通行,除外)。
   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加强和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建设,完善遥感(黑烟)监测系统平台,并与国家和省联网。
   清洁柴油机行动:
   严格新机械管理。
   加强排放控制区管控工作。对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简称“禁用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达标管控。研究并适时出台“禁用区”扩大的政策;钱塘新区、四区三县(市)划定禁用区。
   大力推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机械。
   强化综合监督管理。继续深化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日常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推动岸电建设和使用。
   清洁运输行动:积极推进多式联运;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系统;完善公共交通系统。
   清洁油品行动:加强油品和车用尿素监管;加强油气回收治理。
   4、突出加强“扬尘灰气”治理攻坚,实现扬尘管控精细化
   压实控尘责任:严格落实“控尘十条”各项措施,落实专人管理。各类工地(包括市政、建筑、道路、拆房及旧改等)的施工单位应落实1名扬尘污染防治专管员和不少于1名的专职保洁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分别指派1名人员负责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管。上述人员之间不得兼任、
   落实控尘设施。
   洒水车作业设施:各类工地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每日洒水频次不少于2次,施工现场的道路每日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洒水湿润。
   喷淋降尘设施:建设工地项目原则上必须设置喷淋等降尘设施。推动地铁等重点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于喷淋等。推动地铁等重点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施与喷淋等降尘设施。
   便道清洁设施:施工单位对工地或其管养范围内的便道应配备相关保洁、洒水设备,安排专人定期清扫、洒水,夏季高温天和冬季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清扫、洒水频率,确保便道干净整洁,无积土浮尘。
   其他点源扬尘控制措施:从事散装物料装卸的有关企业、码头等单位,要在物料进出处采取吸尘、雾炮、喷淋等降尘措施。对货物装卸及堆场区域应结合实际配备喷淋、移动洒水或挡风抑尘墙等设施。对矿山、废石、选矿产品等堆存点应结合周边环境状况,采取封闭、洒水抑制或覆盖等适宜方式抑制扬尘。
   落实湿法作业:
   建设工地在土方开挖、回填等施工环节应当保持作业面湿润状态,在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脚手架和临时设施拆除等作业时应当落实喷淋、集尘等抑尘降尘措施。
   道路施工(含维护修缮),开挖前需洒水,开挖中边洒水边作业,开挖后定时洒水并及时恢复路面。
   拆房工地施工,拆除作业前应先对拟拆除物喷湿,拆除过程应边喷淋边拆除。拆除后场地应及时覆盖,或配备喷淋设备并定时喷淋。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拆除、破路、切割、打磨、绿化、道路恢复等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喷淋、吸尘或密闭作业等降尘措施。
   落实有效覆盖:
   对各类建设工地内或施工单位营养范围内的裸土、砂石料等扬尘源,应使用环保性土工布进行有效覆盖;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绿化。对其他物料、堆场、露天矿山、渣土区域,也应进行有效覆盖。
   落实净车出场:
   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自动冲洗装置和专职人工冲洗管理员,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冲洗时间不少于2分钟,并确保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的道路卫生整洁。
   落实在线监测:
   制定并实施杭州市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办法,完善预警处置机制。继续推进5000㎡以上的各类符合要求的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联网,持续完善终端设备功能。
   落实资金保障:
   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管控费用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费,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确定所需费用。
   落实上墙公示:
   各类工业扬尘防控的具体措施、岗位责任人、联系方式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等信息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确保责任到人,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运输渣土、物料等抛洒问题治理:
   运输和装卸渣土、砂石、土方、水泥、混凝土、砂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并保持车身干净,防止扬尘污染,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加强道路扬尘管控:
   以“数字城管”为依托,落实属地责任,对重点道路参照“路长制”管理,把道路扬尘管控作为重要内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扬尘问题。
   5、统筹完善“城乡排气”治理机制,推进居民生活清洁化
   深化餐饮废气治理:
   合理规划布局,配套建设餐饮专项用房;深入开展现有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整治;建立餐饮业油烟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非经营性餐饮油烟治理。
   控制干洗行业污染:
   加强干洗行业废气排放规范化整治,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应选用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
   控制装饰装修污染:
   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建筑涂料及产品,减少VOCs排放。
   控制汽车修理过程污染:
   深化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试点开展区域性集中式钣喷中心,新建集中式钣喷中心应配套建设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等高效安全的处理设施。
   加强农作物综合利用和化肥减量工作:
   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推进种植业肥药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加强其他废气污染控制:
   加大对城市露天焚烧垃圾、树枝等废弃物行动的查处力度。禁止非法经营性露天烧烤。
   深入推进绿化建设:
   加快推进森林抚育经营,扩大森林面积。继续扩大城市绿地面积,推广立体绿化、裸地临时覆绿。
   6、推进数字化治气,提高智慧管理工作水平
   继续完善大气环境自动监测体系:
   落实省下达的大气重要物流通道环境空气自动站、涉气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站的建设任务。
   继续加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建设。
   继续开展工地、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建设。
   开展小微空气监测站、高空瞭望等建设试点。
   采取走航监测、激光雷达扫描、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推进污染物精准溯源和“测、管、治”联动。
   加强重点源在线监测和监督性监测:
   制定并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年度计划。
   对各类锅炉、炉窑和VOCs排放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和专项执法检查。
   强化平台系统建设:
   加强工地、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施运维监管,强化平台预警和控尘设施联动。
   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线监管等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
   强化乡镇(街道)空气站的监测预警和处置响应联动。
   强化科技支撑:
   完成新一轮全市大气污染源解析及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完善网格化排放清单和动态更新平台。
   持续优化空气质量预报模型,进一步提升预测预警能力,完善全市监测预报共享平台。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区域合作;严格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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