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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年底5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时间:2020-05-25 09:08:28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巴中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
   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将得到有效治理,污水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高,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
   到2021年底,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将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到2022年底,力争全市6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2020年5月底前,各区县将全面梳理辖区内现有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情况并建立相应台账。
   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和600人以上的聚居点分别于2020年底和2021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2022年底,乡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020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并建立台账。启动先行先试、优先整治由农村生活污水引起的黑臭水体,逐步消除对农村环境的负面影响。
   方案着重提了四个方面——强化规划引领,综合分类施策;资源化利用,推进科技平台建设建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立长效运营机制;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2020年3月1日起,《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已经正式生效。紧紧围绕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工作实际,规定了严格的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编制、共享及实施责任,明确了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建设要求,细化了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的主体、模式、方式、内容、应急处置以及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保护措施等。
   2019年,巴中市获得了四川省下达的2019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1255万元。
   资金主要用于“千村示范工程”的行政村按要求全面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且投入运行,并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体系,确保处理设施管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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