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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翻2000倍至40万! 徐州环境违法举报设贡献等级

时间:2020-12-13 08:52:20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2020年12月4日,《徐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下发。如果对比2018年的《徐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就会发现,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从上限200元提高到了40万,也就是2000倍
   随后,《徐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也同步发布。实施细则的奖励分贡献程度,即一般贡献、较大贡献、重大贡献。

  此外,奖励办法还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专职人员负责举报奖励相关工作。受理人员收到有奖举报线索进行登记,并在15日内通过短信、电话、书面告知等方式通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举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案件调查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奖励以及给予何种奖励的决定,在决定做出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受理举报时确认的电话或短信通知举报人。
   实施细则的时限要求更具体:
   1、自接到举报线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举报受理各项工作;
   2、自受理案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交办各项工作;
   3、案件承办单位自接到有奖举报案件后30日内完成案件调查各项工作;
   4、信访办通过受理举报时确认的电话、手机短信等通知举报人在30日内办理奖金核发手续。
   要求,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专款专用。
   实施细则确定了日常管理组织架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奖励标准细则,工作要求等具体内容。
   举报受理安排了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有奖举报专栏或徐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微信公众号有奖举报模块;来信;来访以及其他途径。信访办收集线索,登记受理,将案件加密交派,随后由案件承办单位组织开展调查,信访办收到生效案件处罚文书、行政命令、刑事立案文书等材料后做好奖金核发工作。
   两份文件均提到关于信息保密的相关要求:
   奖励办法——【负责有奖举报案件受理、调查、审核及奖金发放等环节的工作人员,对有奖举报案件材料的信息及处理等,应当严格保密。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
   实施细则——【严格信息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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