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RSS
今天是:
发布信息
首页
闽商资讯
福建新闻
财经新闻
天下要闻
品牌推荐
闽商人物
闽商商圈
招商加盟
公益宣传
生态环保
营销推广
闽商论坛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生态环保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适用自由裁量权工作规定(试行)》解读
时间:2021-01-07 17:54:23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提高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省生态环境厅以通知形式印发了关于实施《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适用自由裁量权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一、《规定》出台的背景
该《规定》是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条措施》关于“坚决杜绝环保‘一刀切’”“完善自由裁量权,实行宽严相济执法机制”的要求,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借鉴有益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的。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主要根据《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恶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大小,分别规定了适用可以不予处罚7种情形(第三条)、应当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7种情形(第四条、第五条)及实施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则(第六条)、应当从重处罚的13种情形和实施从重处罚的规则(第七条)。该规定还提出了实行公开道歉承诺减轻制度(第八条、第九条),同时针对我省实际,提出了暂不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5类情形(第十条)。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依照《规定》和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规定》的主要特点
一是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厅支持企业发展一系列指示要求的基本精神,落实了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的基本规定;
二是是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时做到依法精准处罚,避免量罚畸轻畸重和处罚“一刀切”,让企业发展有公平、宽松的法治环境。
三是对法律法规的从轻减轻从重以及不罚的情形作了情形细化,有利于实现法律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体现了行政处罚以教育为主的基本出发点。
四是借鉴了部分地区的成熟经验,在不违法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强对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的保障,有利于推动企业良性发展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出台《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一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该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该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该条第一款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条。该条规定,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四是《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六条 【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
(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六)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
五是《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该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六是《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一条。该条规定,本机关负责人经过审查,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七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九条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排污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或者姓名、营业执照号码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等;
(二)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具体条款和处理依据;
(四)责令立即改正的具体内容;
(五)拒不改正可能承担按日连续处罚的法律后果;
(六)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名称、印章和决定日期。
原标题:《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适用自由裁量权工作规定(试行)》解读 相关资料下载: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规定(试行).doc <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评论回复
共有
条评论>>查看
我也说两句
(审核以后才能显示)
表情图: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确定发表
推荐资讯
台湾青年亲历大陆“民主协商实践”分享记
福州首票国际班列多式联运货物在马尾入境
今年1至7月厦门市外贸进出口金额同比增长5.9%
两岸青年“以舞会友”促街舞融合发展
(台海观澜)“海青节”折射两岸青年交流两组热词
福州再推5000个实习就业岗位助台青“登陆”发展
福州市仓山区闽剧协会揭牌 致力推进闽剧振兴
“通量―大气―遥感观测平台”:全球首个双塔通量观测平台在福建上杭揭牌运行
福建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于八月中旬在榕召开
“2023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重磅文件 20项举措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端午节出游或达1亿人次 一揽子政策再发力提振文旅消费
抢完箱子抢舱位 业内人士:至少要提前一周预定
OPPO Reno 6 Pro/Pro+首销创新纪录:3499元起
多部门密集出招 合力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冰冻”4个月 重疾险市场终迎一丝暖意
芯片荒致近300万辆车停产:热门车型一车难求
机构公布2021 Q1出货量数据:华为占比4%跌至全球第六
新技术可“预览”DNA存储数据文件
“纯素蜘蛛丝”制品可替代一次性塑料
栏目热门
中央气象台:沙尘暴预警连续7天发布,内蒙古、北京等地部分地区沙尘日数已达5天界面新闻2023-04-14 09:17(中央气象台再发沙尘暴预警)沙尘暴气象局,
沙尘暴、强对流等多预警齐发!中央气象台最新发布(中央气象台再发沙尘暴预警)沙尘暴气象局,
沙尘暴再敲警钟,生态治理不能松弦(中央气象台再发沙尘暴预警)沙尘暴的生态屏障和成效,
沙尘暴预警连续!沙尘天气再次袭来,北方地区注意了!(中央气象台再发沙尘暴预警)沙尘暴天气发生时,主要有哪些现象,
中国再次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 今年沙尘为何频繁来袭?(中央气象台再发沙尘暴预警)中国沙尘暴频发地区,
寒潮预警升级!降温图又变紫了,入冬以来最大范围雨雪来袭(寒潮预警升级降温图又变紫了)寒潮特点降温快温度低来势猛风力强规模大范围广对吗,
“冻紫”了!寒潮预警来袭,局地降温超20℃(寒潮预警升级降温图又变紫了)寒潮来袭,气温骤降,
中央气象台发布寒潮蓝色预警 强降温大风沙尘齐上阵章泽天婚姻生活曝光:带娃轻松,老公疼惜,刘强东主动陪女儿玩掉臂前妻所生孩子(寒潮预警升级降温图又变紫了)寒潮蓝色预警!多地降温超10℃,
中央气象台升级发布寒潮橙色预警:部分地区降温超20℃“双面玉女”刘诗诗现形记:外貌人淡如菊,实则情史丰富内心狂野(寒潮预警升级降温图又变紫了)最高级别!首个寒潮橙色预警发布 局地降温超16℃,
黄色预警、三级应急响应!部分地区降温超20℃,南方也会有降雪,2023年第一个寒潮来了!每日经济新闻2023-01-13 00:08(寒潮预警升级降温图又变紫了)黄色预警百科,
站内搜索:
福建新闻
财经新闻
天下要闻
闽商商圈
闽商人物
招商加盟
闽商论坛
营销推广
品牌推荐
生态环保
高级搜索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给我留言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手机浏览
|
返回顶部
闽商界
http://www.minshangjie.com/
ICP备案号:
闽ICP备18009233号-12
广告/报障电话:17859716698(8:00-22:00)/ Email:
215858170@qq.com
Copyright © 2018-2019 www.minshangjie.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