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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

时间:2021-05-14 17:37:24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强化精准治污、实施科学治污、坚持依法治污,围绕降碳减污,实施“五大行动”,全面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全面打造“晋城新经济的核心区、中原城市群的核心城”提供坚强的环境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主要目标
   坚决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围绕工业企业标准化管控,开展污染减排专项行动
   1.坚定不移向结构性污染开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加快清理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对全区周边10公里范围内(除南村镇环秀村、冶底村、峪口村、冯沟村、张村、余口村、尚峪村、东常村、西常村9个村以外区域)所有涉气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环保不达标企业实施淘汰整治。〔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区审批管理局、各镇(街道)〕
   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控制高碳、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辖区内现有产能只减不增,置换比例按相关规定执行,污染物排放量置换比例执行2 :1,鼓励企业退城入园。按照布局优化、产业提升、污染减少、能耗降低的原则,开展冶铸等行业优化整合和绿色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能源)局、区审批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动态推进工业企业绩效评估。冶铸、石灰、砖瓦、商砼企业根据行业整治标准实施技术升级改造。冶铸企业加快超低排放改造并完成监测评估备案,未完成改造或未完成监测评估的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以能源、冶铸、建材、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作为重点,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按月推进落实中、高费项目。2021年4月起,逐行业开展工业企业绩效评估,8月底前,完成全区2021年度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工作。按照工业企业绩效评估和绿色评估结果,分行业筛选并公布一批绿色示范企业,引导企业在环境治理、管理方面对标先进,实施全流程、系统化、精细化治理和管理,带动全行业环境管理和治理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
   4.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全区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和评为国家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B级及以上(含引领性)企业要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要求,规范建设门禁视频系统。2021年7月1日起,全区范围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执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6a标准。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2021年完成市下达淘汰目标任务。加强重型运输车辆车用尿素加注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免费提供车用尿素和加注服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
   (二)围绕社会污染源精细化管控,开展攻坚行动
   5.强化扬尘污染管控。2021年4月底前,制定全区社会污染源精细化管控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四洗六见一红旗”、城市大清洗等活动,推动清洗保洁由城市主街道向背街小巷和街区内部延伸,由城市中心区向城乡结合部道路延伸。按照道路保洁提质要求,提高市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湿扫比例,增加重点区域周边冲洗频次和保洁频次,确保道路护栏、路沿石下,绿化带两侧等无积尘,主次干道达到“以克论净”标准。根据不同气象和风向,实施雾炮降尘作业。加强网格化巡查,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综合整治破损道路、裸地、围圈破损地面,推进裸地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局、区爱卫中心、区市容环卫中心、各镇(街道)〕
   6.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加大对全区三类以上汽修行业抽检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防露天喷漆;推动印刷、喷绘、铁艺喷涂行业按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安装环保治理设施,建立活性炭使用及处置台账,未完善环保手续、无环保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的依法取缔涉VOCs工序,严禁露天喷涂;干洗行业一律更换封闭式干洗机;油品储运销企业按标准完成油气三次回收,根据管控要求科学调度油罐车卸油时间,增加车用油品、车用尿素抽检频次,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油品行为。2021年5月开始,持续开展夏季专项检查,对重点涉VOCs企业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整治涉挥发性有机物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收集率、去除率、运行率和达标率“四率”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7.强化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全区范围所有餐饮企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100座以上(含100座)的餐饮企业和所有烧烤商户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平台联网。开展餐饮企业、单位职工食堂专项执法检查,对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未建立清洁保养台账或超标排放的,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8.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推进全区工业企业淘汰国Ι及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每季度开展一次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工作,对未进行编码登记、未取得环保“二维码”、环保标牌或编码登记与环保标牌不符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专项整治,实现全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务局〕
   (三)围绕重污染天气,开展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9.持续推进冬季清洁取暖。2021年4月底前,制定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计划,严格确村确户,做到早安排、早动工、早建成,力争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以上。5月底前,在保障供暖安全的前提下,围绕阳电大热源建设,配合推进恒光等集中供热锅炉和分散小锅炉停用淘汰工作。清洁取暖改造已完成的区域,严格“禁煤区”散煤禁烧管控。在清洁取暖工程不到位的情况下,提前谋划“禁煤区”范围外优质型煤供应,确保8月底前供应到位。〔责任单位:区发改(能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各镇(街道)〕
   10.开展重污染天气精准管控。修订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分类管控清单,强化差异化和精准管控,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完善人防技防和执法督查机制,以提前预警、提前应对、定点帮扶、区域联防、突击执法、驻点监督、协商减排、每日调度为重要抓手,大幅降低重污染天气的污染程度,努力消除重污染过程。〔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围绕打造“两高”生态环境风景线,开展城乡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
   11.全力提升城市品质。对高铁高速沿线裸露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各类不规范物料堆场和黑臭水体进行摸排并进行清理,恢复原地形地貌,并进行绿化、美化整治。统筹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对高铁高速沿线村庄环境卫生、秸秆焚烧、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等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干净整洁。因地制宜实施高铁高速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加强沿线现有绿化整形修剪清理。依法取缔破坏生态私挖滥采的采石场、违法露天矿山,对高铁高速沿线范围内合法露天矿山加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对其他项目形成的生态破坏开展修复整治。对高铁高速沿线范围内散埋乱葬的坟头和墓碑,采取深埋不留坟头、集中迁移、绿植遮蔽等方式进行清理整治。实施沿线房屋外墙立面美化,改善村容村貌。〔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五)围绕绿色奥运,开展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行动
   12.主动担当作为。全面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完成工业(民用)炉窑(锅炉)、重大治理项目、散煤消费摸底调查,根据要求制定晋城市城区空气质量保障区域联防联控方案,明确赛前和赛时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开展分区分时段治理,赛前全面完成工业、散煤、重型柴油车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盯办、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纳入本部门“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将重点任务方案化、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
   (二)严控排污总量
   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单个企业或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允许的排放总量要求。严格落实空气质量超标区域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倍量削减”。全区的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只能从本区域内削减替代,不得跨县转入。充分发挥主要污染物总量约束对产业布局的优化作用,引导促进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审批管理局〕
   (三)强化社会监督
   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新媒体,全面提升舆论引导水平,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巩固提升空气质量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凝聚起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强大合力。生态环境部门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既要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又要深入企业加强指导帮扶和政策支持,主动了解企业诉求,积极向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做经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的“助推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
   (四)严格依法监管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排放标准等,严格规范执行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开展环境执法监督,为守法企业保驾护航。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无排污许可证排污、偷排漏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罚屡犯的,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或超标排污的,坚决查处,落实企业治理污染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和定点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严格依法问责。〔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生态环境分局〕
   原标题: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2021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相关资料下载:2021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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