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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十四五”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

时间:2021-06-02 14:55:40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快我市“十四五”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制定本规划。规划依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统筹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重庆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规划范围为重庆全域,联动市外毗邻地区。规划期为2021—2025年,基准年为2020年。
   一、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长江经济带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基因库和生态安全屏障,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长江上游地区作为长江源头与长江中下游的过渡地带,是继青藏高原三江源地区之后我国第二道生态安全屏障,在全国生态安全格局中占据重要位置。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并指出重庆具有好山好水的自然基础,要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美丽中国的生动实践;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内容;是积极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的政治担当;是推动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的坚实基础;是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主动作为;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共同使命;是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强化“上游意识”、承担“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的核心举措;是重庆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应有之义。
   二、生态本底
   重庆是山环水绕、江峡相拥的山水之城,大山大江的资源本底特征明显。“十三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目标愿景,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协同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生态本底更加牢固。
   (一)江河湖库水质总体优良。
   全市江河纵横交织,域内有5300余条河流,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河流42条,水域面积约占全市面积的2.65%;长江干流重庆境内全长691公里,三峡库区总库容近400亿立方米,维系着全国35%的淡水资源。通过全面落实河长制,滚动实施“碧水行动”,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长江支流重庆段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100%。重要蓄滞洪区和重点防洪保护区能力不断提升,江河堤防达标率提高到83%,水旱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防治、应急救援体系日益健全。实施岸线整治专项行动,岸线布局和使用更加优化。零星湖泊镶嵌在长江、嘉陵江、乌江支流;水库3083座,其中大中型水库124座。通过实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重要湖库水域功能达标率达到92.3%,48段城市黑臭水体消除黑臭。湿地资源分布较广,面积达到2072平方公里,通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治理等工程,生态功能显著增强。
   (二)国土绿化水平不断提升。
   我市地势由南北向长江河谷倾斜,自西向东形成盆中方山丘陵、盆东平行岭谷、盆周边缘山地,山地面积占全市面积的76%。山体叠嶂起伏,大巴山系、巫山山系、武陵山系、大娄山系环峙盆周,以华蓥山为主脉的23条平行山岭南北贯穿市域中西部,155座规模以上独立山体和孤立高丘散布域内,地形复杂多样,水土流失和石漠化问题突出。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开发管控,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水土流失率下降至30%,石漠化土地面积大幅减少。森林丰茂广布,林地面积达到7166万亩,森林蓄积量2.41亿立方米。依托天然林保护、国土绿化提升、国家储备林基地、森林抚育经营等工程,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2.5%。高山草场延绵,全市草地资源面积248.2平方公里,以亚高山草甸为主,是我国中低纬度区域面积最大、保存最原始的亚高山草甸。通过开展乡村振兴、农村绿化、退耕还草等行动,加大了对高山草场的保护力度,生态功能逐步释放。通过实施城市更新、国土绿化提升等行动,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保持较高水平。
   (三)土地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全市耕地坡陡土薄,耕地保有量2912万亩,15°以上坡耕地面积占比39%,高等级耕地仅占耕地总量的12.9%,人均耕地面积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8.5%。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技术,耕地质量明显改善,耕地质量平均等别提高至9.7等。通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使用行动,推进养殖污染防治、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等污染防治工程,面源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超过73.5%。通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严格管控和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受污染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8%。通过实施尾矿库专项清理整改,推行尾矿库复林复草,生态环境逐步修复。
   (四)生物多样性日益改善。
   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地217个,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市面积的15.4%;分布有野生维管植物6000余种,陆生野生脊椎动物800余种,生物丰度指数达到56。通过加大物种多样性保护,9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积极保护。通过加大遗传资源多样性保护,典型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牧渔遗传资源、中药遗传资源、观赏植物资源得到妥善保护,与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引种回归等相关的设施建设逐步完善。通过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90%以上的典型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重点河流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亚高山草甸和灌丛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物多样性优先区、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自然保护地监测系统日益完备。
   尽管“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但取得的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尚未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离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目标要求仍存差距,生态系统还比较敏感脆弱,环境容量和承载力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山体一定程度受损,矿山地质环境未得到彻底修复;三峡库区消落带治理有待深入探索,部分支流、次级河流水质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洪涝灾害防治存在薄弱环节;水土流失防治和石漠化治理任务艰巨,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不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题尚未完全破解,土壤污染治理仍需加大力度;湖库水质提升仍有较大空间,湿地草地生态系统调节能力有待提升;水生生物和陆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亟需加强。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深刻领会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重大意义,准确认识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主要功能,科学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有机联系,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协同实施“守好山”“治好水”“育好林”“理好田”“净好湖”“植好草”“护好鱼”7项主要任务,完善体制和政策安排,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重庆篇章夯实绿色本底。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进行全方位诊断,找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存在的问题根源,以问题为导向建立目标体系,以目标定任务,以任务定项目、定制度、定措施。牢牢把握住三峡库区水生态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生态环境风险。
   ——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尊重自然生态的发展规律,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对生态系统实行保护优先。主要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避免人类对生态系统过多干预,辅以必要的人工促进措施,使退化、受损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并实现良性循环。
   ——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立足重庆全域,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等为依据,加强与市外毗邻地区互动协作,构建区域协调联动机制。以生态本底为基础,聚焦重庆地域地理特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推动山上山下、地上地下、岸上岸下、流域上下游一体化保护修复,打造立体生态屏障。
   ——制度创新,政策保障。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抓住国家新一轮政策窗口期,注重政策集成,抓好政策兑现,将国家政策势能转化为重庆实践动能,把政策红利转化为保护成果。
   (三)功能定位。
   ——国家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以长江干流重庆段及其主要支流为重点,切实加强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重点保护和涵养好三峡库区这一大“水窖”,为全国淡水资源跨流域大范围水资源调配拓展空间,保障长江中下游地区用水安全。
   ——国家重要生物基因库。聚焦物种多样性、遗传资源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加强江豚、中华鲟、崖柏、珙桐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恢复生境物种品类,建成全国重要生物基因库。
   ——长江生态风险防范屏障。强化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提升重要蓄滞洪区能力,保障长江中下游地区行洪安全,为建设安澜长江作出重庆贡献;控制好水土流失,确保长江黄金水道通航安全;培育好千里林带,发挥释氧固碳功能,助推长江上游地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四)建设目标。
   到2022年,全市生态安全格局日益形成,山水林田湖草协同治理取得重要进展,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不断完善,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轮廓初现,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作用逐步显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到2025年,生态安全格局更加优化,山水林田湖草协同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系统稳定健康,气候适应能力显著增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更加健全,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初步建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功能更加突出,全市山水自然之美、城乡特色之美、人文之美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之美充分展现。
   ——空间格局更优。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为2.05万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为1.03万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2]6700平方公里。
   ——山更青。主要平行山岭和近郊重要独立山体全部实行划线保护,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24.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下降至28%以下,新增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面积2000平方公里。
   ——水更秀。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纳入国家考核的74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林更美。森林蓄积量不低于2.8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至57%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3%及以上,森林固碳能力不断提升,森林碳汇量持续增大,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田更良。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12万亩,耕地质量状况实现总体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75%,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湖更净。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3]提高到95%以上;湿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新增消落带库岸环境治理50公里。
   ——草更盛。草地资源保有量稳定保持在248.2平方公里及以上,生态功能充分释放,重庆高山特色草场成为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保持在39.8%及以上。
   ——鱼更丰。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市面积比例稳中有升,生物丰度指数提高到60,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有效保护。
   ——生产生活更绿色低碳。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专栏1:重庆市“十四五”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主要指标

  四、空间格局
   加强与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实施国土空间分区、分类用途管制。联动市外生态毗邻地区,结合全市“一区两群”的生态本底、生态功能、生态需求,构建以长江、嘉陵江、乌江,大巴山、巫山、武陵山、大娄山为主体,以平行山岭、次级河流、生态廊道为主脉,以重要独立山体、大中型湖库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为补充的“三带四屏多廊多点”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化生态安全格局。
   (一)“三带”。
   “三带”即长江、嘉陵江、乌江组成的生态涵养带(含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区),联动四川、贵州、湖北、湖南等上下游毗邻地区,主要发挥水质净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水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
   (二)“四屏”。
   四屏即大巴山、巫山、武陵山、大娄山组成的生态屏障(含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大娄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联动四川、贵州、湖北、湖南、陕西等共同山体屏障地区,主要发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功能。
   (三)“多廊”。
 
  多廊包括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云雾山等23条平行山岭,大宁河、涪江、阿蓬江等37条次级河流,以及重要的区域性基础设施通道,联动周边共同山体屏障和流域上下游地区,重点保护珍稀鱼类洄游通道和珍稀陆地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维育市域景观生态廊道。
   (四)“多点”。
   多点包括樵坪山、云篆山等重要独立山体,长寿湖、龙水湖等大中型水库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形成市域生态斑块,共同发挥水质净化、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
   五、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主要任务
   从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实施“山水林田湖草鱼”七项主要任务,增强各项工程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实现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强化生态屏障涵养水源、繁育生物、释氧固碳、净化环境等功能。
   (一)守好山,呈现“层峦叠翠”。
   按照深山峡谷、平行山岭、独立山体分类指导,坚持“保护—修复—管控”并行推进,筑起坚固的立体绿色屏障。
   守卫深山峡谷脊梁。加强对大巴山、巫山—七曜山、武陵山、大娄山等主要山系自然风貌的整体保护,重点是强化对天然林草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管护好峰、崖、洞、谷等特色景观。对自然状态不完整、已遭人为破坏的山体要恢复自然形态和生态功能,对裸露的山体进行补绿修复,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做好灾害点治理和生态恢复。持续推进水土流失与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修复;积极探索石漠化治理新技术,开展石漠化区域替代产业开发,推动石漠化区域生态化利用;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00平方公里。积极稳妥推进重要生态脆弱区域移民搬迁、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工作,减少人为活动对山体生态系统的破坏。开展山地型自然保护地评估调查、优化整合、勘界立标,实施自然保护地电子围栏工程,建立监测系统和智能化监测网络,实现对自然保护地的动态监测管理。在生态环境可承载的基础上选取部分1000米高程以上、气候凉爽、符合建设条件的中山地区适度发展休闲游憩和避暑度假产业。
   保护低山丘陵风貌。推进“四山”保护提升,完善“四山”国土空间规划,开展现有建筑环境综合整治和改造,加强森林绿化和精细化管理,优化提升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品质,规划建设南山城市山地公园。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对因矿山开采造成的山体缺口和矿山疤痕补绿修复,推进矿区生态修复,对资源禀赋较好的矿山,因地制宜建设矿山公园,到2025年,修复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24.5平方公里。指导在建矿山有序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建设“绿色矿山”。将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云雾山等23条平行山岭纳入市级重要山体保护名录进行划线保护,健全开发管制体系,及时查处违法开发建设、毁坏山体形态、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在符合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发展休闲民宿和乡村旅游等生态产业。
   提升独立山体品质。将樵坪山、云篆山等67处近郊重要独立山体纳入市级重要山体保护名录进行划线保护。通过森林抚育、纯林改造等措施提升森林质量,让城市重现“五彩斑斓”。实施“坡坎崖”治理,塑造一批城中山脊线景观。依托自然保护地建设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弘扬传承生态文化。在保护山体生态和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发挥生态产品价值,建设一批山地生态公园、旅游养老设施和休闲民宿。
   专栏2:“山青”重点工程
 
  1.守卫深山峡谷脊梁。(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分期分批治理高陡峡谷岩石劣化带、沿江两岸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实施地质灾害治理1100处,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全覆盖。(2)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以三峡库区和主要支流为重点实施水土保持项目,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下降至28%以下。(3)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对石漠化集中连片区域,开展封山育林养草、人工造林、退耕还林等措施;积极探索武陵山区不同程度石漠化治理新技术,开展石漠化区域替代产业开发,探索石漠化区域生态化利用。(4)重要生态脆弱区域移民搬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对生态敏感、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区域实施移民搬迁,合理引导人口向适宜发展的区域集聚。(5)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工程。加强山地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然公园保护和修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实施电子围栏工程,完善和提升资源管护、科研监测、自然教育、应急防灾、基础设施等体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6)自然保护地监测系统建设工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和先进监测技术,建设集火警热源探测、珍稀动植物监护、气象数据采集以及预测预警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化、可视化自然保护地监测系统。(7)山地生态气候资源保护和绿色开发工程。在全市6个气候带的重点区域布设山地气候订正站,开展山地气候生态敏感区、气候康养、气候宜居、气候景观、气候减排优势区等优质气候资源区域精细化保护和绿色开发。
   2.保护低山丘陵风貌。(8)“四山”保护提升工程。中心城区“四山”开展塌陷坑治理。缙云山片区重点开展生态搬迁并对搬迁区域进行治理修复,实施森林封育保护、特色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系统修复。铜锣山片区结合矿山生态修复,建设矿山公园。中梁山片区加大优质矿泉水和特色农田基地保护力度。明月山片区重点加大对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力度,特别对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域以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实施封育保护。(9)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工程。大力实施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其中,中心城区“四山”治理恢复面积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四山”外治理恢复面积19.5平方公里;开展绿色矿山创建。
   3.提升独立山体品质。(10)“坡坎崖”治理工程。在中心城区大力实施“坡坎崖”绿化美化,实施山城绿道、山城步道建设,建成17条共计353公里山城步道。(11)城市山地生态公园建设工程。依托近郊重点山体,在适宜地区建设一批集休闲、健身、教育于一体的山地生态公园。
   (二)治好水,守护“安澜长江”。
   坚持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四水共治”,推进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强化与岸线的有机联系。
   保持水质健康。开展沿岸污染治理,补齐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处理率达到95%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配套管网覆盖率不断提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深化工业园区(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和中水回用。强化船舶污染防治,推进船舶污水上岸集中处置,加强船舶管系、临时储存设施改造;确保船舶废弃物多功能接收船舶和专用转运码头稳定运行;强化危险化学品船舶换装洗舱;推广使用LNG船舶。加快清漂码头、清漂船舶、漂浮垃圾转运等设施建设,提高水域清漂作业效率。探索开展矿井水污染治理。开展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江河湖库以及三峡库区175米水位淹没区内禁止采用网箱等污染水体的方式从事水产养殖。积极开展市级示范河流创建,持续推进梁滩河、龙溪河等重点次级河流综合治理,到2025年,全面消除长江支流重庆段和嘉陵江支流重庆段劣Ⅴ类水质断面。
   恢复水体生机。恢复自然水道,科学建设人工水道、连通调蓄、引排工程,构建多源互补、生态健康的江河湖库水网体系,实现区域丰枯调剂平衡。将生态水量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保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巩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开展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推进小水电绿色发展。各类水利水电、航运枢纽等工程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建立常规生态调度机制,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以三峡库区主要一级支流为重点,持续开展重点河流和水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及控制。深入推进广阳岛片区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围绕“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定位,建设高品质生态湾区,到2025年,建成“两点”的承载地、“两地”的展示地、“两高”的体验地;加快推进14个重点江心绿岛生态保护修复,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提升水源质量。依法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完善标识标牌,健全管理档案。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定期监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加强周边环境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推进城市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到202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3%以上。
   保障水域安全。加快实施重点河道综合治理和堤岸加固工程,到2025年,全市江河堤防达标率提高到88%。推进与四川、贵州等周边省份开展河流、水库群联合调度合作。提升重要蓄滞洪区和重点防洪保护区能力,健全防洪排涝体系。提高城乡防洪标准,排查整治防洪薄弱点。健全水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防治、应急救援体系。
   打造绿色岸线。开展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沿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沿江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公布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河道名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和岸线保护范围,制定岸线保护规划,按照“三线一路”的原则协调与建设用地的关系,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合理规划河道砂石资源可采区和保留区,依法划定禁采区和禁采期,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深入实施“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分类整治护岸,优化岸线功能,绿化美化江岸设施,重塑“两江四岸”生态功能,构建多层次、多色彩的滨江绿带系统。加快推动沿江企业“减排扩容”,为岸线腾出生态环境容量。
   专栏3:“水秀”重点工程
 
  4.水污染治理。(1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配套管网补建完善工程。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20万吨/天以上,改造建设污水管网5500公里以上,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13)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处理工程。推动珞璜电厂污泥处置中心等一批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全市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1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992座、分散处理设施135座,实施技术改造211座,建设管网约2000公里。(15)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工程。补齐现有工业园区(聚集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到2025年实现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全覆盖。(16)船舶移动源污染防治工程。加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加强船舶管系、临时储存设施改造,到2025年,长江干流重庆段及其主要支流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设施实现全覆盖、全种类接收;落实有关单位责任,确保船舶污染物专用转运码头稳定运行;提高川维、泽胜两处危险化学品船舶洗舱基地运行效率;推广使用LNG船舶。(17)清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完善清漂码头、清漂船舶、漂浮垃圾转运等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18)次级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以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和三峡库区主要支流为重点,开展次级河流综合治理,到2025年,全面消除长江重庆支流和嘉陵江重庆支流劣Ⅴ类水质断面。
   5.水生态修复。(19)流域基本生态流量保障工程。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开展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实施水库联合调度保障下泄流量;在山区地形云富集区、重点湖库区、水源涵养区、湿地公园等,建设人工增雨设施,补充江河径流及山区水源涵养量,力争到2025年全部恢复河流“有水”。(20)水体富营养化管控工程。聚焦三峡库区36条一级支流,持续开展河流和水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及控制。(21)广阳岛片区绿色发展示范工程。推进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工程试点,推进大河文明馆、长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长江生态环境学院等建设。(22)江心绿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快对14个重点江心绿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23)水生态气象监测预警工程。在三峡库区、重点湖库、湿地和水源涵养关键区,建立水生态卫星遥感监测评估系统,对水华、蓝藻等水生态灾害及林区水源涵养开展大范围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
   6.水源地保护。(2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整治工程。以湖库型水源地和河流型水源地为重点,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25)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工程。推进万盛经开区等备用水源地建设,保障城市应急供水。
   7.水安全保障。(26)重点河道综合治理和堤岸加固工程。持续推进重点河道综合治理,续建重庆市长江干流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推进重庆市长江干流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三期)前期论证,加快实施嘉陵江、乌江、涪江等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综合治理,加强关键区域堤岸监测和建设。(27)重要蓄滞洪区和重点防洪保护区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重要蓄滞洪区和重点防洪保护区监测、监管,加强蓄滞洪、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洪峰监测预警能力。
   8.绿色岸线打造。(28)“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对中心城区“两江四岸”范围109公里岸线实施治理提升,开展治理环境污染顽疾、优化滨江岸线功能等25项重点任务。(29)沿江企业“减排扩容”工程。强化沿江企业污水减排,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
   (三)育好林,构筑“绿色长城”。
   大力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国家储备林、长江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修复等重点工程,促进森林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强化高山森林防护。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优先,加强对大巴山、巫山、武陵山、大娄山等高山屏障的自然保护和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划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建立地方政府天然林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和天然林资源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天然林保护监管制度。加强天然林管护站点建设。建立天然林用途管制和休养生息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管天然林地占用。实施退化林修复和森林抚育,补植阔叶树和珍贵树木,增加森林植被,改善林分结构,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效益监测评估,提高森林质量和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防护功能。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5年攻坚行动。对森林系统的珍稀动植物进行种源保存、人工繁育和野外回归,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完善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监测体系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预警及管控机制。在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气候养生和休闲度假等新业态。
   发展山丘林业经济。长江、嘉陵江、乌江、涪江等干支流两岸中山和丘陵地区,在夯实绿色本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结合实施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展特色经果林、中药材、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重点布局柑橘、笋竹、荔枝、龙眼等特色效益林业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四旁”植树,建设森林乡村和绿色示范村。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前提下,以耕地坡度25°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坡耕地和严重污染耕地等为重点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巩固提升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实施退耕还林质量提升300万亩以上。
   构筑滨江生态隔离。在消落线以上50—100米范围,结合江城江镇江村滨江地带品质提升和“长江岸线整治保护工程”,在污染企业搬迁和港口码头整治后腾退的土地、江河两岸公共空间、非城镇建设用地后退蓝线控制区域等开展造林绿化和林相改造,建设生态缓冲隔离带,保护修复两岸生态系统,打造沿江生态廊道,到2025年,新建修复生态缓冲隔离带335公里。丰富滨江生态景观,提高生态景观品质,选择适宜的有较高季相变化的树种开展营造林,丰富森林层次结构,凸显四季自然变化,将长江重庆段建设成为风景带、旅游带、经济带,促进长江沿线生态旅游业发展。
   留足城镇森林空间。结合城市品质提升、污染防控治理和城乡生态修复,科学开展城镇及各类园区绿化、零星间隙地植树和林相提升改造,实施江河岸线近绿亲水生态修复工程。以绿化、美化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依托水系、山体和道路,加强绿色道路网、城市绿廊网、生态水网和绿色交通网等绿色生态网络建设,实施道路绿化,种植滨水生态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开展绿道绿廊建设,形成连接城乡的森林景观带。围绕新型城镇化,以海绵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为载体,新(改)建一批以森林系统为主的城市公园、生态公园,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和生态效果。
   专栏4:“林美”重点工程   9.森林资源增长。(30)“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在长江干流重庆段、三峡库区回水区以及嘉陵江、乌江和涪江重庆段两岸第一层山脊线(或平缓地区江河两岸外1000米左右)范围内,完成营造林任务200万亩。(31)国家储备林工程。建设储备林基地330万亩。(32)长江防护林工程。积极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33)退耕还林工程。以耕地坡度25°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坡耕地和严重污染耕地等为重点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退耕还林质量提升300万亩以上。
   10.森林保护提升。(34)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加快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对全市184万公顷天然乔木林地和56万公顷天然灌木林地、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等实施全面管护、有效恢复。(35)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施森林抚育、现有林改培和退化林修复等营林任务1500万亩。
   11.生态保护支撑。(36)林业生态保护和修复科研工程。开展造林栽培、复合经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技术集成研发,筛选一批适宜不同区域的营造林技术模式进行示范推广。(37)林业信息及监测工程。开展自然保护地动态监测,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风险精准监测和预警系统。(38)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基础设施工程。加强林区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林木良种选育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建立林业物种资源数据库。(39)森林草原防火能力与水平提升工程。加大森林草原火灾人防、技防、物防“三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40)智慧林业工程。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构建远程技术服务平台,形成林业立体感知、管理协同高效、生态价值凸显、服务内外一体的林业发展新模式。(41)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监测体系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工程。以区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建设升级野生动植物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42)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预警及控制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完善生物检验检疫机制,提升外来入侵控制能力。
   (四)理好田,孕育“四季丰盈”。
   实施“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粮食安全。
   强化粮食生产监管。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确保只增不减。对于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坚守粮食生产功能区,坚决防止和查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违规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等行为。
   确保耕地数量稳定。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将相关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指标细化落实到斑图地块,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到2025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03万平方公里。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实行建设用地审批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补充耕地能力挂钩。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规范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监督。
   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将中低质量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实施提质改造。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推进农田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等设施建设。加强土壤改良与培肥,开展土壤酸化综合治理,改善土壤pH;推广秸秆资源化还田技术;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鼓励农民积造农家肥,施用商品有机肥;利用土肥水光热资源,推广绿肥种植。运用环境友好耕作技术,因地制宜开展半旱式栽培,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推行等高种植。
   加强耕地污染防治。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推广有机肥代替化肥,推广应用新型肥料和高效低风险农药,加强禁限用农药监管;建设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构建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推广加厚和可降解地膜,建立健全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耕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对于重点地区进行农作物与土壤的协同监测;严格控制工矿企业排放和城市垃圾、污水等农业外源性污染,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有机污染治理。完善尾矿库调查评估,妥善处置尾矿库。加强典型流域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提升农业环保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市级和区域农业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建设,开展农业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技术培训。
   专栏5:“田良”重点工程   12.农田建设质量提升。(43)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推进农田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建设,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到2025年,建成万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区40个以上。(44)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在万州龙宝等25个重点中型灌区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在除渝中、南岸、大渡口、江北以外的35个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含山坪塘整治)项目。(45)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针对耕地土壤酸化、养分失衡、耕层变浅、基础设施薄弱等突出问题开展土壤改良与培肥,改善耕地土壤质量。(46)秸秆资源化利用工程。以构建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主,能源化、基料化利用为辅,原料化利用为补充的多途利用格局为目标,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鼓励区县推进农作物秸秆全量全域利用,建立秸秆资源化利用台账。(47)环境友好耕作技术推广工程。在适宜地区开展半旱式栽培,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推行等高种植。
   13.耕地污染防治。(48)化肥减量使用工程。通过实施化肥减量使用行动,以用量较高的区域、产业、规模经营主体为重点,大力推广有机肥、配方肥、水肥一体化等重点化肥减量技术,到2025年,耕地施肥结构持续优化,施肥方式不断改进,肥料利用率稳步提高。(49)农药减量使用工程。以用量较高的区域、产业、规模经营主体为重点,大力推广抗病品种、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等重点农药减量技术,推动农药减量使用,到2025年,实现农药利用率稳步提高。(50)农膜回收利用工程。深入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全面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到2025年建立起完备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5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重点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52)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选择适宜耕地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实验,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53)尾矿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坚持有主矿和无主矿分类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十四五”期间治理重点尾矿库10座。(54)农业环保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市级和区域农业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建设。
   (五)净好湖,重现“五彩明珠”。
   提升湖库生态环境品质,维护湿地生态资源安全,有效发挥调节水分平衡、改善局部气候、有效净化水质的作用。
   提升湖库生态环境品质。在城市黑臭水体现有治理成果基础上,综合采取工程及非工程措施,持续巩固治理成效,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持续保持在100%。继续推进良好湖库生态环境保护,确保水质稳中有升。大力实施退田还湖、生态补水、水生物净化等保护和修复工程,不搞围湖造田、填湖造地、挖湖造景。
   维护湿地生态资源安全。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建立湿地资源数据档案。申报国家重要湿地,发布市级重要湿地名录。实行湿地面积总量控制和用途管控,从严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在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区域开展湿地植被重建、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湿地有害生物防治、污染控制、清理淤泥、生态补水、增殖放流等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丰富生物多样性。加强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保护管理水平。实施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口等区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培育湿地生态产业,推动湿地与农业、花卉苗木、民宿、生态旅游、康养、环保、自然教育的融合。研究成立三峡库区(重庆)消落带治理研究中心,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实行消落带分区分类保护和多级治理,到2025年,新增消落带库岸环境治理50公里。
   专栏6:“湖净”重点工程   14.提升湖库生态环境品质。(55)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保持工程。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责任严究,巩固治理成果,严防黑臭水体水质反弹。(56)良好湖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推动湖库型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湖库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加强推动湖库水生态修复,对有条件的湖库开展美化、绿化工程,打造市民休闲场所。
   15.维护湿地生态资源安全。(57)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推进国家湿地公园能力建设,支持建设国家重要湿地、湿地城市,重点实施双桂湖、阿蓬江等湿地保护修复项目。(58)消落带治理工程。开展消落带生态环境调查,建立数据库;在万州、云阳、巫山开展消落带生态修复试点,深入开展消落带生态修复技术示范研究;重点在长江干流(忠县—巫山段)万州区瀼渡镇、云阳县凤鸣镇等陡峭区域,万州区牌楼街道、云阳县青龙街道、奉节县鱼复街道等城镇区域,万州区长坪乡、忠县复兴镇、云阳县巴阳镇等平缓地带,实行消落带分区分类保护和多级治理。
   14.提升湖库生态环境品质。(55)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保持工程。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责任严究,巩固治理成果,严防黑臭水体水质反弹。(56)良好湖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推动湖库型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湖库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加强推动湖库水生态修复,对有条件的湖库开展美化、绿化工程,打造市民休闲场所。
   15.维护湿地生态资源安全。(57)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推进国家湿地公园能力建设,支持建设国家重要湿地、湿地城市,重点实施双桂湖、阿蓬江等湿地保护修复项目。(58)消落带治理工程。开展消落带生态环境调查,建立数据库;在万州、云阳、巫山开展消落带生态修复试点,深入开展消落带生态修复技术示范研究;重点在长江干流(忠县—巫山段)万州区瀼渡镇、云阳县凤鸣镇等陡峭区域,万州区牌楼街道、云阳县青龙街道、奉节县鱼复街道等城镇区域,万州区长坪乡、忠县复兴镇、云阳县巴阳镇等平缓地带,实行消落带分区分类保护和多级治理。
   (六)植好草,还复“草长莺飞”。
   立足重庆高山草场特色资源,释放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生态功能,打造具备南方典型生态特征的亚高山草甸生态系统和城市绿地生态景观。
   释放高山草甸生态功能。对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特殊作用的基本草原实施严格管理。加大对巫溪大官山、巫山葱坪、开州雪宝山等草场的原生态保护力度,在保持草原面积不减少、草地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强化对武隆仙女山、石柱千野、巫溪红池坝、城口黄安坝、涪陵武陵山等草场的生态保护修复,在不破坏草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以草食畜牧业为代表的特色生态农业和生态休闲旅游产业,严控开发强度。
   构建城市绿地生态空间。结合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等工作,优化城镇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格局,适度增加人工草场面积,强化对城市绿地现有人工草地保护与利用。开展山城公园、山城绿道、山城花境等系列建设,提升城区绿色公共生态空间的连接度,形成完整的绿网结构,增强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舒适、自然的城市绿地空间。
   专栏7:“草盛”重点工程   16.释放高山草场生态功能。(59)草场生态修复工程。加大草场退化修复力度,推动红池坝、九重山、仙女山等草场建设保护。(60)草场开发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加强草场开发利用的道路、旅游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产业。
   17.构建城市绿地生态空间。(61)城市绿地优化更新。持续推进“边坡堡坎崖壁”绿化美化,结合“两江四岸”整治提升,老旧小区提升,山城步道建设等,推动城市绿地优化更新;在建设城市型山城步道的基础上推动城郊型山城绿道建设。(62)人工草地保护工程。推进草地养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工草地保护。
   (七)护好鱼,唤回“鱼翔浅底”。
   以鱼类资源为重点,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生生物基因,促进水生态功能修复。
   全面推进长江十年禁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对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有序做好退捕禁捕工作。深入实施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斩断从捕捞、运输,到销售、餐饮的地下产业链。加大“三无”船舶排查处置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捕捞渔具行为,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捕捞行为,加强联合执法和暗访检查。积极稳妥引导退捕渔民转岗就业创业,有效保障就业困难渔民基本生计。对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补奖资金足额到户,配套措施保障到人。
   加强水生物种多样性保护。开展重点流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适时调整完善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聚焦长江干支流湿地与河流等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区域,加强对巫山北鲵、胭脂鱼、中华秋沙鸭等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的栖息地、洄游通道的保护。积极参与建立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实施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适宜规模。
   加强水生生物遗传资源多样性保护。重点保护中华鲟、达氏鲟(长江鲟)、胭脂鱼、江豚等珍稀野生水生生物和“四大家鱼”等渔业遗传资源。推动水生生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引种回归等相关设施建设。完善全市水生物种资源数据库,建设长江上游珍稀生物基因库。
   加强水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充分考虑水生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完善涉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机制。重点保护长江、嘉陵江、乌江及其支流等江河生态系统,以及三峡库区消落带、喀斯特沼泽湿地和山地溪源等湿地生态系统。严格水电资源开发的监管。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优先区、示范区建设,管护好水域和湿地自然保护地。
   专栏8:“鱼丰”重点工程   18.长江十年禁捕。(63)分区分类禁捕工程。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常年禁捕,对保护区外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从2021年至2030年实行全面禁捕。(64)非法捕捞执法监管提升工程。加强执法队伍和装备设施建设,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健全涉水部门联合执法、毗邻区域协同执法的联动工作机制。(65)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程。按照务工就业吸纳一批、创业扶持带动一批、兜底保障安置一批等方式,从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
   19.水生物种多样性保护。(66)珍稀濒危鱼类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推进以中华鲟为代表的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护行动,建设以长江、嘉陵江、乌江、涪江等为主的重要河流生态廊道。(67)水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工程。在重要水生动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修复遭到破坏或退化的江河鱼类产卵场10个。
   20.水生生物遗传资源多样性保护。(68)水生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工程。推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水生动植物基因保存设施、野生水生动植物基础数据库建设,建设长江上游珍稀生物基因库。(69)水生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科技创新工程。强化珍稀濒危水生物种遗传学研究,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繁育技术攻关,提升物种资源保护、保存和恢复能力。
   21.水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70)水生生物多样性优先区、示范区建设工程。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上,加强水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建设水生物多样性优先区、示范区。(71)保护地建设及功能提升工程。优化调整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境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其他保护地,对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流域进行重点修复,加强对保护对象的调查研究、监测预警、生态功能提升。
      

        原标题: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十四五”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相关资料下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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