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嘉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姜某某,男,51岁,流浪乞讨人员,系海宁“4.2”疫情零号病例,于3月29日从省外高风险地区流入我市,具有超强流传性,且拒不配合流调工作。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感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其立案调查。
广大市民如与姜某某有近距离接触的,请立即停止活动,制止与他人接触,做好自我防护,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向所在村(社区)、单元、宾馆(酒店)陈诉,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步伐。
姜某某在我市活动情况:
3月29日22时48分出嘉兴经开区高铁南站,后一直在南站附近,3月30日10时59分乘坐出租车离开南站;
3月30日中午后至4月5日上午在海宁市海昌街道紫阳街周边、硖石街道沙泗浜社区周边;
4月5日下午在桐乡市屠甸镇。
嘉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
新闻多看点:
4月5日14时至4月6日8时,海宁市在对集中隔离人员和“三区”核酸筛查时新增29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均为阳性。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陈诉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78例。
今天上午,浙江嘉兴举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40次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从4月6日零时起,浙江嘉兴海宁市升格管控步伐:1.硖石街道、海洲街道、海昌街道、马桥街道全域按管控区要求进行管控。其他镇按防范区要求进行管控。2.关闭全市所有菜场、超市、药店和其他所有经营性场合。3.四个街道居民的生活必须物资进行配送。其他镇居民按村、社区要求,由镇组织实施平价有偿供应,或自行到临时保供点有序购买。4.全市所有村、社区严格实行“人员非须要不出户,严禁出小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步伐(除核酸采样和购买生活必须物资外)。
来源:嘉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海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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