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一名戴着防毒面罩的男子走到上海闸北政法大楼。他先将随身携带的八个汽油爆炸瓶扔进大楼外面的花坛。保安发现后,立刻拿起灭火器冲过去灭火。
男子趁乱进入政法大楼。他先闯进一楼接待大厅,看到一名保安正在打电话。男子拿出一把尖刀用刀背砍向保安的头部。保安倒地,男子进入治安支队值班室,砍刺四名民警的头、颈、胸、腹等部位。
随后,他走消防楼梯到第9、 10 、11层砍杀三名民警。到第21层的时候,他将等电梯的民警吴钰骅刺伤,吴钰骅喊来同事,各人用办公椅将其打垮,夺下尖刀。男子终于被制服。
这名丧心病狂的男子叫杨佳,他此次袭警共造成六人死亡,四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他为什么对警察这么大的愤恨?他的结局如何?
01自行车成“罪魁祸首”
2007年,上海盗抢自行车严重,警方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他们在重点路口设卡盘查,对于来路不明的自行车都要拦下调查。
虽然是十一假期,警察仍然不辞辛苦在路口执勤。
2007年10月5日八点半,杨佳骑着一辆自行车经过芷江西路普善路路口时,一名警察走过去检察。自行车没有牌照和钢印,警察要求他出示身份证。
杨佳怒了:“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检察我的证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为什么谁都不拦,就拦住我一个?你也没有理由——”
40分钟过去了,杨佳就是不配合调查。
为了不影响交通,警察将男子带回警察局进行继续询问。一直到凌晨两点,警察才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杨佳是北京人。他来上海旅游,在路边花50元租了一辆自行车。
杨佳从小跟爷爷奶奶长大,到初中时候,父母离异。杨佳跟着母亲生活。他性格孤僻,不爱说话。
警察的盘问让他感觉到自己被歧视、受欺负。他偏执地不提供租车信息,不往外拿身份证。后来,实在累了,才配合警察完成调查。
杨佳怎么能咽下这口气。杨佳打电话给上海公安局的督察,投诉警察打他。但督察来了没有发现任何杨佳被打的证据。
凌晨两点多,杨佳被告知可以离开了。他坐上午八点的火车,回了北京。但他没有让这件事翻篇。杨佳利用电子邮件、电话向公安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公循分局督察部分进行举报和投诉。
2007年10月16日,上海警方督察部分到北京走访杨佳母子,对他们进行普法宣传和心理疏导。但母子二人不愿善罢甘休,他们提出要求:开除涉事的警察,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
这个诉求没有得到支持。
2008年3月5日,督察部分再次去协商,给杨佳1500元赔偿,杨佳觉得太少,没有允许。
随着时间的推移,杨佳对这件事的执念越来越深。他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抨击警察。
02我给你一个说法
2008年6月26日,杨佳再次来到上海。这次他不是来旅游的,而是要做一件大事。
他住在离闸北公循分局不远的梅园招待所,从这里走到闸北公循分局10分钟足够了。
杨佳将八个啤酒瓶里装满汽油,还买来催泪瓦斯喷雾剂、防毒面具、橡胶手套,还有一把剔骨尖刀,足足有十多厘米长。
7月1日上午9时,杨佳带上武器装备来到闸北公安局政法大楼。他先投掷了燃烧的汽油瓶,趁着保安救火的间隙冲进政法大楼。
然后他从一楼杀到21楼,10分钟血染政法大楼。
造成6名民警死亡,四人受轻伤。其中,唯一和杨佳自行车被查事件有关的,是民警吴钰骅。他是当天晚上处置惩罚杨佳投诉的督察。吴钰骅在此次袭警事件中,受了轻伤。
在被问为什么要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时,杨佳这样为自己辩解:
“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都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2008年7月10日,杨佳袭警案移送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2008年9月1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杨佳犯故意杀人罪,判正法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佳不平,提出上诉。他老拿警察打他说事。但那属于子虚乌有的事,自然不能作为证据对他减轻处罚。
2008年10月13日,上海高院二审从上午九点半连续到晚上六点半。控辩双方展开激烈的争辩。国内外三十多家媒体到场旁听。
2008年10月20日,上海高院二审判决,宣布驳回杨佳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判决后,2008年11月26日上午,杨佳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一条命,换六条命。真的不值!
他辩护律师说杨佳属于偏执型人格,有严重的精神障碍。杨佳的母亲被邻居们反映神神叨叨的。
但这些都不能成为他减轻罪责的依据。六条鲜活的生命毁在他的手中,他给六个家庭造成严重的伤害。
他理应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03公正执法,提高战斗力
公安局给人的感觉应该是很宁静,因为警察们都是经过特殊训练,身怀武艺的强人。但杨佳一人单挑众多警察,警察死伤惨重。
这不能不说,警察的战斗力亟待提高。虽然政法大楼里的基本是后勤或者搞技术的人员,但既然穿上警服,就要能对付犯罪分子。
警察要提高警惕,时刻要注意防范犯罪分子搞破坏。
另外,公正执法非常重要。
杨佳对警察的盘问非常抵触,先是不配合调查,后又投诉警察对他进行殴打。如果没有录音和监控视频,警察有嘴也说不清。
证据显示,杨佳并没有遭到警察的不公正对待。警察调查符合步伐,时间也没有凌驾24小时。
但杨佳母子俩说,杨佳的母亲曾经在西安被警察打掉三颗牙,赔了她三万。他们就是因为这对警察群体留下欠好的印象。
这件事没有人出来澄清。如果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没有这回事。那么,后面的事大概都不会发生。
因此,警察不能用暴力手段执法,不能以自己的违法行为,纠正他人的违法行为。
结语:
杨佳暴力袭警案虽然以杨佳执行死刑而告一段落,但此事留给我们的教训却是深刻的。
警察是个高危行业,随时面临犯罪分子的考验。因此,所有的警察都需要练好体能和技能,对犯罪分子保持警惕。在掩护好自身的前提下,掩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产业宁静。
对于有偏执型人格的人,从小就要多关爱,多疏导。不要让他的怨恨累积到对社会造成严重破坏的水平。
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好好珍惜,努力向阳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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