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据央视新闻消息,12月18日15时37分左右,湖北鄂州市境内武黄高速和大广高速互通引桥段,一段500米长的桥面发生侧翻,已发现4辆车辆坠落。目前,事故造成4人受伤,3人死亡,伤者已送往医院救治。具体伤亡情况待进一步核实,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另新华社记者从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公安厅等部分获悉,现场造成3名人员死亡(含2名现场掉落施工人员、1名掉落货车上人员)、4人受伤。
▲事故现场航拍视频,来源:澎湃新闻
现场情况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称,事发桥梁为独柱墩桥,事发时有三辆货车同向行驶
据交通运输部消息,事发桥长731.08米,于2010年9月28日建成通车,桥面宽13米,支座接纳盆式橡胶支座,伸缩缝接纳梳形钢板伸缩缝。上部结构为钢箱梁、连续现浇箱梁,下部结构为双柱式桥墩和单柱式桥墩,设计荷载公路1级55吨。
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交通部相关负责人员与桥梁专家正赶赴事故现场。
针对网上关于施工、超载导致事故的一些说法,其表现,事发时桥梁没有施工,但匝道桥是独柱墩桥,事发时有三辆货车同向行驶,其中一辆是大件运输,重量为190吨,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事发段为独柱墩
▲前后段为双柱墩
这位负责人称,独柱墩桥梁如果出现严重偏载或者严重超负荷,就可能出现扭转现象。“现在正在全力进行救援处理,先救人,同时进行远程的车流管控,确保运输不停路。”
开端分析
从图可知开端了解到,该花湖互通D匝道发生侧翻的桥梁为单支座独柱墩钢箱梁桥。侧翻后主梁和独柱墩的整体性能保持良好,由于多辆货车(货物为变电设备,车辆总重为198吨,严重超载)偏心荷载,导致桥梁结构的支撑体系失效从而引发桥梁倾覆。据相关人士介绍,该桥于2020年就进行设计加固,也做过桥梁检测,结果为桥梁宁静。从图可知开端了解到,该花湖互通D匝道发生侧翻的桥梁为单支座独柱墩钢箱梁桥。侧翻后主梁和独柱墩的整体性能保持良好,由于多辆货车(货物为变电设备,车辆总重为198吨,严重超载)偏心荷载,导致桥梁结构的支撑体系失效从而引发桥梁倾覆。据相关人士介绍,该桥于2020年就进行设计加固,也做过桥梁检测,结果为桥梁宁静。
事发高架桥独柱墩列入实施抗倾覆加固改造的名单
在“10·10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发生后,全国对单支座独柱墩做抗倾覆加固如火如荼。根据湖北省交通厅大广南、汉鄂、汉蔡高速公路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YXHB-QL-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链接:https://jtt.hubei.gov.cn/bmdt/ztbxx/zbgg/202110/t20211009_3799051.shtml)显示,鄂州东互通D匝道桥的独柱墩列入了实施抗倾覆加固改造的名单,该工程计划于2021年11月10日开工,工期120日历天。
湖北事发高架桥与无锡侧翻高架桥一样属于单柱式桥墩梁式桥,独立墩柱桥因结构简单,占地面积少,视野开阔等特点,广泛的应用与都会立交系统,但桥面在偏载和超载的情况下易发生倾覆现象。
但是有超载的车辆行驶到一侧的时候,极其容易发生侧翻。
桥梁设计时都会考虑倾覆的情况,一般会有个倾覆轴,即图中的L1,当行驶的车辆凌驾这倾覆轴,既可以理解为偏行,虽然L1越大,桥面的倾覆力越大,但一般不会出现问题,但如果车辆超载较多,而且是偏行,即P*L2会远远大于桥梁的抗倾覆力,此时桥梁就会发生倾覆。
其实近年国内发生过独柱墩桥梁倾覆事故:2007年10月, 3辆半挂牵引重型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包头市民族东路高架桥上时, 桥面突然发生倾覆。2009年7月15日, 津晋高速公路天津段港塘互通立交桥,因为3辆严重超载货车的顺行车辆在匝道桥上靠右密集停车,导致桥梁梁体向右侧倾斜引起坍毁。2011年2月21日, 4辆满载货物的货车先后上匝道。最前面运棉籽的货车抛锚检修, 其他3辆试图从该车右侧逾越, 结果发生桥梁倾覆坍毁事故2012年24日5时30左右,哈尔滨机场高速由江南往江北方向,即将进入阳明滩大桥主桥的最后一段被四辆重载货车压塌。桥梁专家、中铁大桥科学研究院桥梁研究一所所长吕宏奎告诉新京报记者,以上事故最终调查结论均与车辆大幅超载和偏载作用有关(引起事故车辆荷载为原设计规范荷载取值的3至4倍),且大部门事故桥梁为独柱墩体系。
独柱墩倾覆机理
独柱桥多用于匝道桥,一般接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或钢与混凝土组合连续箱梁。独柱桥可分为独柱直桥和独柱弯桥。独柱直桥,为了维持整个桥的横向稳定,其分界墩多为桩柱式墩、盖梁上设两个支座,以抗倾覆。独柱弯桥,为了维持横向稳定,平曲线半径较大的独柱弯桥的分界墩上,横向仍需两个支点;中墩顶上的固定铰支座常横向偏置,以改善独柱弯桥的稳定性和受力。一般来说,如果分界墩的左侧支座算不出负反力,右侧支座不被压坏,桥梁是不会倾覆的。
在超载车辆运行偏心作用下,导致连续箱梁失稳,如下图所示的“跷跷板”运行轨迹,坍毁于荷载超重的一方。
其体现出来的特点为:
一、上部结构接纳整体式箱梁
二、 结构体系为连续梁,上部结构由单向受压支座支承
三、桥台或过渡墩接纳双支座或三支座,跨中桥墩全部或部门接纳单支座
规范要求
根据《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 的要求,对现有的桥梁必须进行抗倾覆稳定性系数的验算,稳定系数必须不小于2.5;而广东省要求更高,提出稳定系数不小于5.0。
独柱墩桥梁倾覆事故发生后,国内相关管理部分已经出台了相应政策、规定和步伐,以消除相关隐患。对此吕宏奎举例,目前,在桥梁行业设计规范尺度中,会提高箱梁的抗倾覆宁静系数,而新桥设计中,也尽量制止接纳独柱墩的结构形式。“而从都会管理的角度看,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对超载超限车辆上桥的实时监控管理。”他说,同时,要结合当前智慧桥梁监测、互联网和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对超载车辆上桥之前进行提前识别、及时预警拦截。别的,对桥梁结构的宁静和健康状况进行及时跟踪监测,从而制止或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如何加固设计
对独柱墩连续箱梁桥的加固设计,常见方法有以下几种,关于独柱墩桥梁的计算及图纸可点击获取:
1) 新增混凝土盖梁和支座
2) 增设钢套箍或钢盖梁(牛腿)
3. 包裹墩柱及增设支座
总之,防止“独柱匝道桥”桥梁滑落和倾覆,既要核算整体“抗倾覆稳定性”,更要核算抗稳定性设施的强度。但不必加大整个桥的设计荷载和宁静系数,不能是给“超载车让路,不能设想让”矿山重型车辆”在都会门路上宁静行驶,这是关于全局的经济问题。一般判断是否超载造成桥梁倾覆,把桥跨结构简化成刚体计算一下就可以了。
在探讨“抗倾覆稳定性”时,在加固有“倾覆危险”的桥梁时,可能需要精确的计算模型。对于桥梁来说,是否接纳独柱墩桥梁,和周边的建设条件有关,应当视地块利用、管线部署、交通组织、都会景观等综合而定。对于公路桥梁来说,要考虑公路性质,桥梁长度,跨越方式,桥梁宽度等因素合理考虑,因地制宜选择方案。
类似项目事故
无锡桥面侧翻事故:30人被处置惩罚!12人被司法机关接纳步伐!
2019年10月10日18时06分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境内的312国道K135处发生一起桥面侧翻较大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823.1万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2019年10月11日凌晨,无锡桥面侧翻救援现场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事故的调查陈诉,12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接纳刑事强制步伐。17名责任人建议由纪检监察部分提出处置惩罚意见,其中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任无锡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宋某栋被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重型平板半挂车超载455%,系事故直接原因
报道显示,2019年10月10日下午18时许,江苏省无锡市312国道上海方向锡港路上垮桥出现桥面崩塌。因正值下班高峰期,桥底至少有3辆私家车被压。现场视频显示,上垮桥系整体坍塌,一层面出现严重倾斜,预计坍塌长度百米左右。多名目击者表现,坍塌路段为无锡重要交通路段,平时上下班高峰期时,该桥车辆通行量较大。
事故发生后,有关涉事运输公司及桥体质量问题成为公众最为关注的话题。
调查报告提到,2019年5月,无锡乐成运输有限公司(简称乐成公司)李洋与上海沪华物流有限公司业务员以9.5元/吨的价格告竣口头运输协议。10月5日,上海沪华物流有限公司的货物抵达江苏长宏国际港口有限公司四号码头,该批次货物均为钢带卷,共35个规格,总计411卷,总质量6370.465吨。10月7日,乐成公司开始启运,至10月10日事故发生时,已运走33车次335卷4740余吨;尚余76卷1630吨,仍堆置于四号码头。事发当日,乐成公司自12时33分至16时59分,从长宏国际四号码头共运出11车次,其中装载质量最少的一车核定载质量34.3吨,实际装载54.32吨(5卷),超载58.4%;装载质量最多的一车核定载质量33.5吨,实际装载170.96吨(15卷),超载 410.3%。
事发时,肇事车辆,前车挂车实际载有钢卷7卷,总质量160.545吨,比核定载质量超出 128.545吨,超载401.7%。后车挂车实际载有钢卷6卷,总质量160.855吨,比核定载质量超出131.855吨,超载455%。同时,经调查,无锡乐成运输有限公司的部门车辆还存在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相关问题。
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两辆重型平板半挂车严重超载、间距较近(荷载分布相对集中),偏心荷载引起的失稳效应远超桥梁上部结构稳定效应,造成桥梁支座系统失效;梁体和墩柱之间产生相对滑动和转动,从而导致梁体侧向滑移倾覆触地。
调查报告还指出,乐成公司宁静管理严重缺失,长宏国际宁静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及交通运输部分对辖区贯彻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没能及时发现并堵塞相关地区在交通宁静行业管理和“治超”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2019年10月10日,无锡市发生桥面侧翻事故,现场运输车辆侧翻
12人被接纳刑事步伐,17名负责人被处置惩罚
调查陈诉指出,无锡市“10.10”312 国道锡港路上跨桥桥面侧翻较大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宁静责任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机关已对包罗乐成公司实际控制人、乐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肇事司机在内的12人接纳刑事强制步伐。17名责任人建议由纪检监察部分提出处置惩罚意见,其中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任无锡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宋某栋被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具体处置惩罚内容如下:(一)司法机关已接纳步伐人员(12人)1.李某,成功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10月12日被公安机关接纳刑事强制步伐。2.刘某萍,乐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10月12日被公安机关接纳刑事强制步伐。3.李某茂,乐成公司调度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10月12日被公安机关接纳刑事强制步伐。4.陶某龙,乐成公司业务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10月12日被公安机关接纳刑事强制步伐。5.焦某东,乐成公司涉事车辆苏BX8061(苏BZ030挂)驾驶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10月12日被公安机关接纳刑事强制步伐。6.王某华,乐成公司涉事车辆苏BX7191(苏BG976挂)驾驶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10月12日被公安机关接纳刑事强制步伐(因伤在院治疗,被依法监视居住),于11月6日收押。7.吴某元,长宏国际四号码头总经理,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10月19日被依法取保候审。8.唐某军,长宏国际四号码头宁静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10月19日被公安机关接纳刑事强制步伐。9.张某峰,长宏国际四号码头理货员,为“10·10”事故发生当日现场理货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10月19日被公安机关接纳刑事强制步伐。10.陆某江,长宏国际四号码头吊机司机,为“10·10”事故发生当日现场吊装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10月19日被依法取保候审。11.张某吾,轮胎装卸个体从业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11月7日被依法取保候审。12.董某开,肇事车辆刹车喷淋装置的改装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11月7日被依法取保候审。(二)建议接纳司法步伐的人员(1人)丁某仁,长宏国际四号码头生产操纵部经理,具体负责四号码头各类装卸作业及宁静生产的日常管理。宁静生产意识淡漠,履行岗位宁静生产职责严重不力,未遵守有关门路交通和宁静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宁静操纵规程的规定,对四号码头恒久以来外来货物运输车辆超载装货作业的行为失控漏管。建议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三)建议由纪检监察部分提出处置惩罚意见的人员(17人)1. 宋某栋,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路政、运管工作;兼任无锡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 孟某栋,惠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临时代管交通运输等工作。建议给予诫勉谈话。3. 黄某君,无锡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分管路面勤务(含“治超”)工作。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4. 沈某平,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港口管理科。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5. 朱某林,江阴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科科长,负责指导并监督全市港口行业管理,组织对辖区内的港口经营秩序、宁静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处置惩罚。6. 周某刚,江阴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分管辖区“治超”工作。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 王某磊,江阴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水上一中队中队长,负责对辖区沿江港口企业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8. 寇某军,江阴市公安交警大队城西中队副中队长,分管辖区路面勤务(含“治超”)工作。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9. 王某亚,惠山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惠山区运输管理处。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0. 陆某兴,惠山区公路管理到处长,负责惠山区公路管理处全面工作,负责“治超”办日常工作。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 袁某峰,惠山区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分管货运科。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2. 徐某涛,惠山区运输管理处证照管理科科长,负责辖区门路货物运输(危货除外)企业的许可,门路运输企业《门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审、变动。建议给予诫勉谈话。13. 闵某亮,惠山区交通运输局钱桥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所长,钱桥街道综合交通运输宁静生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钱桥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全面工作。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4. 邓某莉,惠山区钱桥街道服务处副主任,分管辖区“三产”服务业、文化、旅游等工作。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5. 刘某勇,无锡市公安交警支队惠山大队一中队车管民警,具体负责辖区车辆和驾驶员源头管理工作。建议给予政务记过处分。16. 陆某华,无锡市公安交警支队惠山大队四中队民警,负责辖区路段路面勤务工作。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7. 马某明,自2018年12月起任锡山区公路管理到处长,负责锡山区公路管理处全面工作,负责“治超”办日常工作。建议给予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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