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过程:5月30日,重庆市北碚区龙溪路与龙溪支路附近,有群众反映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随后有居民听到了枪声。网传视频显示,有一名男子倒在地上,身上有出血,急救人员将其抬上担架。
5月31日,事发地附近一名居民告诉新闻记者,30日晚,有两辆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刮擦,随后报警处置惩罚事故,“事故并不大”。民警赶到现场后,当事人疑似和民警发生了辩论,“女子一直在拉扯警察,过程中将警察的帽子打掉,之后警察将女子按倒在地”。随后他就听到了枪声,“其时情况很混乱,也不知道怎么就开枪了,附近的居民都听到了,声音非常大”。该居民表现,他看到一名男子受伤倒地。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官方微博5月31日发布情况通报称,5月30日18时50分许,北碚区龙溪路港大电动城门口发生一起纠纷,北陪区公循分局民警接报警后赶到现场处警。处理中,当事人翁某(男,49岁)对民警处置惩罚不满,与妻子陈某袭击民警,民警遂使用枪支将翁某击伤,翁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检察机关已介入,正进一步调查处置惩罚中。警方通报:
原来就是一场普通的纠纷,谁也没想到会造成流血死亡事件!
先说说网上各平台下的网友评论,网友的一些言论总的来说,可以分成三类。一类力挺警察、一类站死者一方、一类对事件持中立但对警察是否违规使用枪支致人死亡存疑。各有各的理,各人各抒己见是很正常的,但是不应该相互否定甚至谩骂。言论自由是公民行使自己权利的基本途径,人人都可以说出自己的观点。
我就我对这件事的看法稍微写一点。首先明确我自己的态度,我不希望让中国警察的执法方式去对标美国警察的执法方式。有人说还好不是在美国,在美国的话这两夫妇都已经被清空弹夹击毙了。对此,我持否认观点。美警喜欢开枪的客观原因是因为美国枪支持有率高,如遇到极端分子,能直接威胁到警察生命!回看我国,民间除了犯罪分子几乎没人持枪吧?能直接威胁到警察生命宁静的只有棍棒刀具等器械吧。所以说如果不是突发事件,警察是有充实的时间去警告和示警,而不是直接开枪击毙(此处按警方通告应该是击伤,不外看到视频上人已经躺在地上无反应了,肯定是击中要害了)袭警分子。倒不是说我同情袭警分子,除了主观恶意袭警我觉得部门人还是因为在辩论纠纷中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再加上法律意识的淡薄,做出了推搡、拉扯、殴打警察的行为。这类人有很大教育空间的,罪不至死,究竟人命大于天!警察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首先一点应该就是为了人民,人民不是抽象的,是具体到他们每天面对的各色各样的人。应该明白自己使用枪械会给他们造成受伤或者死亡,以及家庭分崩离析的后果。
所以我国对警察枪支使用也有规范,没说只要袭警就可以随便击毙的。整件事的全貌及具体事实我也不清楚,网上的视频也不全,还得等官方公布事件具体真相,如果两夫妇真的是把警察按在地上殴打,警察除了掏枪外已经不能有所作为或者其中一人把手摸向了手枪且试图夺枪,我认为警察在慌乱中开枪还有理有据。如果此事件中是非须要开枪的情况,估计这位警察同志会面临检察院公诉。
且不管真相如何,群众对同类事件就该有监督质疑的权利。究竟没有了监督、没有舆论压力,公权力滥用也是极有可能的。虽说人民警察为人民,但是现实点警察也是一份职业,和别的职业一样,里面有好有坏,一旦没有监督和制约,坏人就会大行其道。固然,只能就事论事,不可造谣生事,在网络上也必须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任!
评论区戾气太重了,都说了没有造谣生事的各人都有讨论的自由,为何总有人欠好好说话非要搞人身攻击?都喜欢搞网络暴力是吧?
再说这件事警方目前的通报只确定了这两夫妇是袭警,究竟有没有抢夺枪支、有没有持械伤警各人都不知道。如果没有,虽然两人与警察斗殴构成袭警罪,但袭警罪不是死刑!也不是要警察就地击毙!警察究竟有没有违规使用枪械还在调查,结论没出来前不要自己在那儿脑补了一出夺枪袭警大戏!
美丽国的警察持枪执法,执法一般是两个警察和一辆警车,都配备执法记录仪,三台记录仪互相印证事件全过程,执法记录仪不开或坏了,民众完全有理由怀疑警察开枪的动机,法律会判定是警方的责任。我们也是要依据执法记录和监控才气调查清楚事实,等检察院和警方调查确定事件真实情况后,各人再看看自己的说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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