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今年3月至5月开展电视购物体验调查,邀请15名志愿者扮演普通消费者,从观看广告、订购商品、验货等方面对25种代表性商品进行调查。 体验从售后服务到填写调查问卷的全过程。 7月8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电视购物体验调查报告显示,100%的体验者认为现阶段电视购物消费不安全。
钱赚得快,人躲得也快
据成都《每日经济新闻》报报道,可以组建一家电视直销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客服人员七八人,一款产品,现金流10万元。 即使是一家年销售额上亿的电视直销公司,注册资金也只有50万元,可见这个行业的暴利之大。 据电视购物回访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市场上的电视购物产品60%来自浙江、江苏等长三角地区,其余则来自佛山、东莞、福建等地。在广东。 购买者大部分是二三线城市的消费者。 他们不会轻易去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投诉,维权是“遥不可及”的。 一位已经“退休”的电视购物行业领军人物这样总结行业:行业混乱,从业者没有品牌意识,过于注重眼前利益,甚至沉迷于“拍换地方”和“掌握一些“逃跑”策略。 钱赚得快,人们行动得也快。 据“业内人士”介绍,电视购物企业将2/3的精力集中在疏通各种关系上,剩下的时间则花在产品质量和销售渠道上。 “我们卖的东西绝对没有效果,但不会伤害任何人。你可以换,但绝对不会退。”
防止消费者“冲动”
2007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令禁止播放性药品、医疗保健品等八类广告以及与医疗信息有关的电视购物节目。 今年2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药品广告工作的通知》、《关于广告监管的通知》、《凡是使用专家形象的行为或患者证明疗效的;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以及医患现场或热线沟通等内容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制作的医疗卫生信息服务节目” 不得播出。
目前,我国电视购物管理存在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多方监管;二是多方监管。 二是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在节目内容方面,相关问题由广电部门掌控; 在广告形式上,由工商部门监管; 涉及化妆品、保健品等的,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于是,电视购物监管常常导致“老虎吃天,无处可食”的尴尬局面。
据了解,在欧美、韩国等购物市场发达的地区,行业监管相对严格。 一些欧美国家规定远程购物3、7天内可退货,无任何麻烦。 韩国法规甚至对产品销售倒计时的音效有严格规定,以避免消费者“冲动”。 我国的《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也适用于电视购物,但缺乏针对性的建议。 制定电视购物企业准入标准、强化监管责任、明确法律责任是应该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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