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决策,全面落实江西省委关于卫生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省政府正厅级部门。 组织拟订全省国民卫生政策,起草全省卫生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全省卫生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法制定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执行。 下辖机构:南昌市卫健委、景德镇市卫健委、凭祥市卫健委、九江市卫健委、新余市卫健委、鹰潭市卫健委、赣州市卫健委、吉安市卫健委、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下设部门: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信访办)、人事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办公室)、对外合作交流办公室、规划发展和信息化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审计室、政策法规处、机构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医政处、基层卫生处、卫生应急办公室(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科技教育处、综合处监察局、药品政策和食品安全监测评价处、老龄健康处、妇幼保健处、职业卫生处、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处、宣传处、保健处(省委干部卫健委办公室)、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处、直属机关党委、离休干部处、江西省计划生育协会。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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