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批招收金融学研究生的院校之一。 早在1953年国家试点研究生教育时,当时的财政系就是首批招收银行业、保险业研究生的试点单位之一。 改革开放后,我校金融学科于1983年恢复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984年1月1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第二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 我校货币银行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 授予权限。
2001年学院金融学学科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后,学院研究生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以王光前教授为学科带头人的教学科研团队日益成型,研究方向不断拓展。 在我国金融体系深化改革和发展的背景下,研究领域已从以往的宏观金融转向宏观金融和微观金融并重。 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项目专业日益多元化。 除传统的货币和银行(金融)外,还增加了金融(国际金融)和金融(证券投资)。 2010年独立设立金融工程方向。 2019年新增金融科技方向。 此外,从2014年开始,学院还设立了留学生金融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授课和论文写作全部用英语进行。 硕士学位培养课程体系不断完善,培养质量日益受到社会广泛认可。
目前,学院学术型硕士学位拥有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三个专业。 培养方向涵盖金融理论与政策、国际金融与金融组织研究、小额信贷理论与实践、金融史、公司金融与行为金融、金融风险管理、金融资产定价、金融科技创新、金融科技监管技术、大数据与智能金融、区块链与数字加密货币等。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必修课强调扎实的专业基础,选修课则注重个性化培养,适应金融科技、量化投资、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等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对人才需求的变化。
学院学术型硕士学位学制三年,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本站对作者上传的所有内容将尽可能审核来源及出处,但对内容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其真实性及合法性。如您发现图文视频内容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及时予以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