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11日讯(记者 郑晓丹 通讯员 郭晓洁)记者从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1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9%。
其中,城市上涨4.9%,农村上涨5.0%;消费品价格上涨7.2%,服务价格上涨1.1%。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面上涨,即食品烟酒类、衣着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上涨13.1%、0.3%、1.0%、0.9%、2.0%、1.2%、0.9%和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