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弥补保障资金缺口。 黄山市物价部门提供的听证材料显示,黄山风景区2006年至2008年累计门票收入11.2亿元。 近三年来,黄山风景区累计投入遗产保护、环境保护、景区开发、基础设施等建设资金18.54亿元。 景区不能承担保护费用。
事实上,景区真正在资源保护上的支出是有限的。 表面上看,各大旅游景点一年往往能产生数亿元的门票收入,但这笔巨额资金却存在“落雁”的情况:旅游集团公司保留一部分,支付一部分利润和税收,政府拿一部分,并没有真正使用。 景区资源保护经费很少:黄山每年门票收入只有十分之一左右用于景区保护; 云南石林风景区2008年门票收入近3亿元,但景区每天的资源保护支出只有3000万元左右。
对于景区的维护,当地政府不但没有提供足够的财政支持,反而依赖景区的收入来供地方财政,这已经成为地方财政的“摇钱树”。 一些知名景区对旅游资源具有“独一无二”的垄断性,对涨价信心十足。 此外,一些“以旅游立城”的地方政府抱着“外地人的钱不白赚”的短视心态。 为景区涨价打开了便利之门。
二是景区债务水平高的问题。 以石林为例。 目前欠银行7.2亿元。 石林近两年打造的8平方公里人造景观耗资近3亿元。 但如果让普通游客通过门票来偿还这笔费用,那就完全没有意义了。 。 又如丽江,2007年征收古城维护费1.65亿,但只花了2000万多用于古建筑的日常维护,剩下的都花在其他地方了。
恢复景区原貌需要投入,但如果其中相当一部分成本是由于景区开发错位导致面貌发生变化,就不能让游客买单。 一些景区成功申报世界遗产后,继续私自乱建,甚至变相出卖土地。 一些行业部门和地方相关单位入驻景区“削地开店”。 有的景区亭台楼阁多达70、80个。
第三,景区涨价可以控制人流。
当然,这个理由更加荒唐。 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属于大家的,通过经济手段限制人员流动是不合理的。 尤其是对于远道而来的外国游客来说,几乎不可能因为门票价格太高而放弃进入景区。 门票价格的持续上涨或许能够控制景区人流量,但这会剥夺低收入人群的旅游权利,旅游业可能成为富人的专属领地。 在国外,很多著名的景区都采用了电话预约的方式,这样也可以很好的控制景区的游客数量。 [详细的]
确实,国内很多景区都有运营任务,有的景区甚至成立了旅游公司来运营。 然而,无论用什么方式来运营景区,都无法抹杀景区所肩负的公益属性。 无论是文化古迹,还是大好河山,其实都是公共财产。 这些景点的经营者只是代表中国人民来经营。 这种身份决定了他们不能只想着赚钱,还必须考虑到公众享受其公益属性的权利。 。
也就是说,如果景区真要涨价,就应该召开听证会,并向社会公开收支明细,让是否涨价一目了然。 既尊重了公众的知情权,又让涨价情有可原。 景区也能打消涨价只是为了盈利的疑虑。 遗憾的是,景区已经完全失去了应有的公益属性。 就好像景区是某个地方、某个公司的私人庄园一样。 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提高价格。 他们只考虑自己的感受,不关心别人的想法。 这种随意的涨价行为即使能够详细解释,也很难得到公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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